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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非居民厨余垃圾将实行计量收费,并建立差

来源:中国计量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9-02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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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昨天,我市印发实施了《关于加强本市非居民餐厨垃圾计量收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1年9月30日起,本市非居民餐厨垃圾统一收费,收费标准调整为300元/吨。市还

昨天,我市印发实施了《关于加强本市非居民餐厨垃圾计量收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1年9月30日起,本市非居民餐厨垃圾统一收费,收费标准调整为300元/吨。市还将逐步建立非居民餐厨垃圾差异化收费机制,为交通运输车辆增设称重、卫星定位等设备。

游客在前门大街体验智能垃圾分类。本报特约摄影师陈晓根 其他单位集体食堂的食品加工、餐饮服务、单位供餐活动中产生的食品残渣、食品加工垃圾、废食用油,以及蔬菜水果垃圾、烂肉、肉类骨、水产品、畜禽内脏等。不包括可回收的废弃食用油脂。 《通知》明确,自2021年9月30日起,本市非居民餐厨垃圾按照调整后的价格标准统一计量收费。外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为收费标的,外地餐厨垃圾运输单位为收费标的。

市城管委副主任李如刚介绍,实施非居民餐厨垃圾计量收费管理,将形成全市餐厨垃圾运输单位管理台账,并公布交通单位向公众开放,方便非居民。废物单位选择。运输单位应在运输车辆上安装称重、卫星定位等配套设备,将车辆号牌录入码头处理设施数据库,未入库车辆不得进入现场用于运输。运输单位还应当协助非常住单位为垃圾收集容器安装电子识别标志。收运时,由运输单位负责对非居民单位餐厨垃圾分类质量进行检验,经判定合格后方可收运。外地单位须按规定到街道办事处(乡政府)登记生活垃圾排放,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和标准设置垃圾收集容器,负责收集运输与运输单位商定的桶装卡车。观点。

对《收费事项通知》实行差别收费定额管理,自2021年9月30日起,外地居民餐厨垃圾处理费调整为300元/吨。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本市非居民餐厨垃圾处理费政策调整的重点之一是实行计量收费,适当调整收费标准。标准,综合考虑餐饮服务单位的验收。能够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合理控制价格调整幅度。同时,推进外地餐厨垃圾处理费定额管理,建立差异化收费机制。

按照国家要求逐步建立超额累进提价机制,自2022年9月30日起,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集体食堂实行差别化收费。 .具体标准为:餐厨垃圾实际运输量低于配额标准的50%(含50%)的,按200元/吨收取。如果实际垃圾运输量在配额标准的50%-100%(含100%)之间,按300元/吨收取。实际垃圾运输量超过定额标准的,定额内按300元/吨收费,超出部分按600元/吨收费。其他外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在条件成熟时适时实施。非居民餐厨垃圾定额标准和差别收费的实施范围由市管理部门确定并公布。

实施配额管理的非常住单位实行差别收费。实际垃圾运输量低于定额标准的,按较低价格执行。高于配额标准的部分将增加以增加差价并反映现有奖品。有罚则,充分发挥价格激励约束作用,从源头上推动减少食物浪费。

“收费管理政策的调整,将有助于引导非常住单位改变行为习惯,如做好垃圾分类、安装水控设备、倡导“CD行动”、合理准备饭菜等。”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政策调整后,外地单位垃圾产生的实际影响会有所不同。垃圾产生量的增加会比较大,垃圾产生量的增加量也会比较大。小的。差别收费政策实施后,如果非常住单位采取减量措施,实际垃圾运输量低于定额标准的50%,影响将更小。

逐步实现全过程精细化管理

实施外地餐厨垃圾计量收费管理。外地单位还应当在当地街道(乡)的指导和协调下与运输单位签订运输协议,服务合同和运输服务合同应当明确收费标准、支付结算方式、垃圾运输地点和时间,分类质量要求和争议解决方法。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某一区域的连锁企业,集团总部可以与相应的运输单位签订服务合同。不需要一一签,但签的合约需要在各个链点。保留它以备将来参考。对于特色餐饮街区、商业综合体等,非居民单位可直接与交通运输单位签订交通运输服务合同,也可与物业单位与交通运输单位统一签订交通运输服务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收费标准必须严格按照政府定价,不得提高。楼宇物业单位可负责餐厨垃圾前端收集,所需费用由外地单位协商确定。

在推进计量收费制度的过程中,市城管委员会还将出台全流程精细化管理制度。例如,将非常住单位的排放数据和交通车辆的到站数据第一时间传输到市、区、街道政府部门的管理系统。运输单位和废物产生单位可以实时在线查询,保证数据的真实性。

文章来源:《中国计量》 网址: http://www.zgjlzz.cn/zonghexinwen/2021/0902/7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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