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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餐厨垃圾处理按生产者收费原则收费】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7日印发意见,明确对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宾馆饭店等相关企业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餐厨垃圾(即非居民厨余) 、餐饮服务、单位用餐,“生产者付费”原则上,建立健全计量收费机制。鼓励各地区建立非住宅餐厨垃圾超额累进提价机制,合理确定配额和档次,扩大价差,落实现有奖惩,充分发挥价格机制的激励和约束作用,推动源头减废。 (记者安蓓)
文章来源:《中国计量》 网址: http://www.zgjlzz.cn/zonghexinwen/2021/0806/6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