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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者付费 生活垃圾将步入“计量收费”时代

来源:中国计量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7-20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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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非居民餐厨垃圾处理计量收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确立“付费”原则,建立健全计量收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非居民餐厨垃圾处理计量收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确立“付费”原则,建立健全计量收费机制。 “按照‘谁产生谁负责,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生活垃圾按量收费将是必然趋势。” 7月19日,同济大学循环经济研究所所长杜焕正教授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

“计量收费”助力减少餐厨垃圾

非居民餐厨垃圾是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宾馆饭店等相关企业在食品加工、餐饮服务、单位餐食等过程中产生的餐厨垃圾。杜焕政表示,这些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量较大,支付的资金来源有保障。对食物垃圾的数量进行收费并不难。而且,在生活垃圾方面,率先对餐厨垃圾实行“计量收费”,有助于停止和减少餐厨垃圾,降低垃圾处理成本。

在我国生活垃圾中,厨余垃圾占近60%,预计年均增长率将达到10%以上。餐厨垃圾对环境有害,处理成本高。北京市管委会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2月份,北京市日均厨余垃圾量为3541吨。如果每年加工费为每吨901元,政府每年的成本约为11.6亿元。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餐饮结构和数量的丰富,餐厨垃圾产生量不断增加,政府财政负担也越来越重.而且,按照目前的情况,意味着“谁产生的垃圾越多,财政补贴越多”,违背了“谁受益,谁付费”和公平的原则。

逐步开展生活垃圾收集工作

今年5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十四五”期间。 《关于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提出,鼓励县级以上地方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合理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实施非居民餐厨垃圾计量

“对于普通居民,需要探索计量收费方式。”杜焕征说按照居民实际产生的厨余垃圾量来收集厨余是最准确的,但这样的收集难度大,成本高,所以有人提出按照房屋面积、自来水费等来征收。”接下来,要宣传垃圾收费理念,实现收集方式的突破,逐步开展生活垃圾收费。”

目前,江西、深圳、成都等地都在探索餐厨垃圾“分类定价、计量收费”。 2014年,北京市开始要求产生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的非居民单位缴纳非居民垃圾处理费。非居民餐厨垃圾收费标准为100元/吨或11元/桶。

“十三五”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指出,到“十三五”末,力争新增餐厨垃圾处理能力3.44万吨/日。但2017年我国产生的餐厨垃圾量为9972万吨,相当于每天27.3万吨。即使规划中的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能够如期建成投产,处理率也只有20%左右。

杜焕征表示,目前我国餐厨垃圾处理能力存在较大差距。 《指导意见》要求合理确定定额分级,扩大价差,实现既有奖惩,充分发挥价格机制的激励约束作用,促进源头减废。此外,将收取的费用补贴到餐厨垃圾处理运营中,有利于提高设施运营水平,改变部分项目“脏乱差”的局面,减少垃圾处理的“邻里”问题。

2017年,国家机关事务局、住建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通知》。 《党政机关及其他事业单位》,要求党政机关等带头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引导全民参与。杜焕征表示,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可能会走类似的道路,最终进入“分类定价、计量收费”时代。

文章来源:《中国计量》 网址: http://www.zgjlzz.cn/zonghexinwen/2021/0720/6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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